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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2/2)

“好吃吧~”姜曼书得意了,“这可是Z国有名的传统之一~又鲜又香又~你第一次菜就能那么好,很有天分!”没说的是,倘若掌厨的是她本人,菜的香味定会翻个倍。

姜曼书的家况比较复杂。

由此可见,这世上的绝大多数生,都是在逆境中才飞速成

相较于乡村老家,K市繁华依旧。

连城手上筷不停,畔噙着浅浅的笑。

后来,因着生了女儿,姜妈妈在重男轻女重利轻的姜家过得愈发艰难,最后不得不和姜爸爸带着分家时分到的一,重新回到他们初遇的K市。

被‘’冲昏了的姜妈妈不顾父母妹的阻挠,带着微薄的行李‘嫁妆’和姜爸爸一起回了于她而言陌生的H县,了姜家的大门。

当~

回忆戛然而止,姜曼书定睛一看,连城已经把公筷放到了自己的碗上,还依样画葫芦地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一块香菇。

他们夫妻间的分的浅却早已不同。

H县不大,‘景’也很少,但优是人也很少,不会让游人四可见人山人海,且开发痕迹不多,许多人工/自然的风景都还留有分本的风貌。

“好吃!”姜曼书向连城竖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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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选择的‘边远地区’并不很贫困闭,只是很‘边’也很‘远’,在祖国最西北之地,离家足有数千公里,合同一签,一去两年。

一声轻响。

为这,向来外柔刚的姜妈妈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此后,在两人渐行渐远的路上,家业也渐渐被打拼来了。现,家里甚至能跻于中产阶级上之列(家月总收四五万左右),只是姜妈妈尚简戒奢,舍不得锦衣玉;姜爸爸野心太大,赚到钱就忙着开分店,所以三人的整生活准只能算作一般。

她冲着连城激一笑,提筷先吃香菇,牙齿刚咬去,味混在在香菇独有的味里,让重生以来许久没有尝过真正的味(都在吃钟工随便的/手艺平平的姜大伯母的/堂大锅烧的饭菜)的姜曼书差儿连一起吞去。

二十一岁那年,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她一时脑发,应了学校的号召,前往边远地区支教。

姜爸爸和姜妈妈都生于祖宗八辈是贫民的农村家,一个籍贯在Q市的H县,一个籍贯在L市的F县,两中间隔了数百公里,偏偏有缘千里来相会,在K市里,两个外打工的青年碰上了,在荷尔蒙的作用了错误的河。

夹了一块喂到连城嘴边,连城合地张一尝,漂亮的蓝睛就亮了。

即便如此,在姜妈妈带着女儿住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房里,还是聘请了钟工来定时清扫饭。

发前,两人协商着

国庆节中午,用罢午餐,姜曼书开始和连城讨论要去哪里。

在火车上晃了几天几夜,到了当地,人生地不熟、饮不惯,她被着一独立,学会修简单的电,学会了拆洗被服大件,烧饭菜,等回到了家里,亲手了一桌好菜,让姜妈妈动心酸得又是一阵掉泪。

之后几年的艰辛,难以一一赘述。

二十一岁之前,姜曼书一直是十指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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