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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四卷9章)总第57章(7/10)

纤细的手指伸向前的茶几,小可在那里漫无目的地摸索着。

「没了?」小可轻轻地吐酒息,「再拿来。」

众人相互而视,无一人敢挪动半步。

「你们都聋了吗?」小可支起手肘,撑起摇摇晃晃的上,偏着脑袋,一脸

生无可恋似的迷醉。

「主!您——」队伍的前排,一个姿颇突的女人突然跪倒,「——您

喝得太多了。」

「嗯——总算有一个了。」小可换了一只手,调转方向,朝着正规劝自己的

女人望去,「你们早该这幺说——其实我没醉。」

「是,是的。」女人急忙应诺。

小可偶然发现一只没有饮尽的酒瓶,她把它放在前摇了摇,看到里面还剩

一些。

「您确实没醉——但就算没醉,您也不能再喝了!」觉得语气偏

女人立刻补充,「我,大家都很担心主人的。」

众人脸稍霁,纷纷抬望向小可,神中满是造作的关切之

饮尽瓶中的残酒,小可又上摇晃了几空瓶,等待最后的几滴落至

中。

扫视过众人的脸,小可冷笑一声。

「那就,这样吧。」

众人了一气。

「你们说说,今天到底是怎幺了?」小可重重地趴倒在茶几上。

稍稍安心来的众人不由得又把心提起了一大截。

「喂,你们喜恩斯吗?」小可突然问起。

众人大惊。

「你喜吗?还有你。」小可没有抬起,只是伸手指,在人群中随意比

划着。

对此时站在小可前的她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个未来有望成为警察局的青年才俊,帅气又温柔的男人,家境也很殷实,

父亲还是警局现任的副局——这样的好男人,当然喜了。

这是在场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

也有几位,觉得恩斯不过是个不懂风的年青小格过于「无趣」,

想法又迂腐,调调或是随便玩玩大概还行——当作男友的话,还是算了。

但喜或不喜,这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在可莲小的面前说的。

米兰达的场,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喜」必然是错误的回答。

可回答「不喜」的话,小可说不定会——

「禀可莲小的话,不喜。」某个急于从这基于小可一时心血来的游

戏中脱的女人如此回答

「哦?他是个这幺好的男人,你怎幺可能不喜呢?」小可抬起,眯着双

,一脸狐疑地望着她,「他有哪不好?」

众人不禁为这位脑简单的了把汗——在风月场里混久了,主人的

心思竟还看不透吗?

「呃,他不是我的——我,我是说,这类型的不太,不,不是,是我不太

类型——」女人自知失言,惊慌失措地辩解起来。

「是吗。」小可侧着,思索了片刻,「那你以后就——」

众人摒住了呼,等待着小可即将达的「判决」。

「——去『夏』那边活吧。」

「多,多谢主!」

众人总算是松了气。

「那个,我觉得他很好,我喜这样的男人。」这时,刚刚跪倒在小可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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