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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页(2/2)

“余弦,你怎么了?”

“现在,请每辆房车里上来一位嘉宾代表签,这位嘉宾到谁的名字,今晚便跟谁住同一帐篷。剩的那位嘉宾则是跟另一个签盒里单独留的那位嘉宾住同一帐篷。”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

“偶像,要不你唱首歌吧?”

沈芒的视线从余弦微红的眶上掠过,他忽然住琴弦,朝众人笑了笑。

“是这样的,各位嘉宾,我们准备了两个签盒,一个蓝,一个红,代表着你们在的那辆房车的颜签盒里放着的也是对应的写了三位嘉宾名字的纸条。”

余弦低,快速的抹了角,再抬起脸,又是温和平静的模样。

悠扬的前奏一响起,余弦的心就像是被什么攥了一般。这是他读大学的时候最喜的一首英文歌,想不到沈芒竟然会唱。

不好献丑,随便唱了一首民谣后,又把吉他递给了沈芒。

低沉婉转的声音将思乡的愁绪娓娓来,不知是草原上的风太大,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余弦觉得眶忽然有些涩。

忽然被名,余弦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沈芒坐在他斜对面,虽然有些距离,但那双邃的眸却是直勾勾的看着他。明亮的彩灯倒映在他黑的瞳孔里,仿佛有万千星在其中闪烁。

“不知余老师想听什么歌?”

沈芒说了声好,低,左手着和弦,右手开始拨动琴弦。

他唱的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民谣,名字叫《five hundred m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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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弦在福利院里大,边没有父母,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他说的家,究竟是哪里呢?

贺枫桥坐在他对面,密的眉皱了皱。

沈芒勾了勾嘴角,接过那把原木吉他。

余弦偶尔会听行音乐,但私心最喜的还是民谣。

……

You will know that I\'m gone.

“唱得不好,让大家见笑了。我自罚一杯。”

孔明予微微一笑,“沈先生的一首歌价值千金,恐怕不会在这地方唱吧。”

导演组生怕气氛就这么冷了来,找准机会走上前,宣布签的事。

他的亲人和朋友都在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他,不知是躺在病床上,还是埋了地,成为了人们的回忆。

“就唱民谣吧,随便什么都行。”

察觉到旁人的异常,孔明予皱起眉,有些担忧的了张纸巾给他。

“没什么,就是有想家了。”

“If you missed the train I\'m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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